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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车也需“持证上路”

时间:2024-11-29 14:34:20 阅读:- 来源:
摘要

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在G5013渝蓉高速公路科学城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装有牛奶的食品冷藏运输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经调查询问得知,该车为重庆某物流公司于9月份购买,专门用于从事冷链配送运输,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的相关规定,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需配发道路运输证,但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冷藏运输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从事该类型经营的所有车辆,均需办理道路运输证。

执法人员在向当事人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后,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现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办理相关证件后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当事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了解,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重庆高速交通执法提醒:希望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刻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积“小安”为“大安”,共同携手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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